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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际交往中有这样的现象:我们通常喜欢的人是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他(她)不一定很漂亮或很聪明,抑或很有社会地位,仅仅只是因为他(她)很喜欢我们,我们也就很喜欢他(她)了。心理学上把这一相互喜欢的现象叫做人际吸引的相互性原则。
怎样才能在人际交往中增加或保持喜欢与吸引力的心理品质或人格特征呢?
1、真诚地对别人感兴趣。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注意到他(她)存在的价值,如果你对别人不感兴趣,别人也就对你不感兴趣。
2、尽力记住别人的名字。每个人都很看重自己的名字,这可使对方感受到你真诚的关注。
3、做一个好听众而不是演说家。在人际沟通中,每个人都希望对方注意倾听自己,这可使对方的社会尊重需要得到满足,从而建立起友好交往的好氛围。
4、谈别人感兴趣的话题。共同感兴趣的事或物,常常可以把两个人的情感紧紧地连在一起,而且还是打破僵局,缩短交往距离的良策。
5、经常让别人感觉他(她)很重要。认为别人重要,说明你尊重他(她),而且人们常常希望别人某一方面能力欠佳时表现自己。
6、避免当面伤害别人的感情。如果要批评人,一是可以先从赞扬入手;二是可以先从自我入手;三是批评时不要伤害别人的自尊心。
7、有错要主动承认,争辩要有分寸。坚持错误不如承认错误,坚持错误会疏远与他人的感情,承认错误会使人在真诚中原谅我们的过失。争辩中要显示大度,把握好分寸,不说刻薄话,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8、不要总显得自己比别人高明。总觉得自己鹤立鸡群,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势必会造成孤立。
9、多从别人角度考虑问题。站在别人的位置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行动往往会赢得人心。
10、永远保持同情心。同情心在行为上的表现就是对他人提供热情帮助。 |